2015云南石屏县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2015-05-04 16:40:01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用。考生凭报名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可在2015年6月10日—12日打印出本人的报名信息表,并登陆红河人才网查看考场安排情况。此次考试采用人工安排考场,考生不能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出准考证。

(二)考场纪律要求

1、考试前15分钟,凭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证件不符、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铃响前,不得交卷或退场。

3、考生只允许携带2B铅笔和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橡皮进入考场和本人座位。对于特殊科目的考试,根据其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应试工具。

4、严禁考生将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机等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考生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的,按违纪处理。

5、考试时,考生应按要求用2B铅笔和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等信息。答题卡上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传递物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离开考场。在考试结束铃响后继续答题的,以作弊论处。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9、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成绩差错,后果自负。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三)考试时间

《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政治与法律知识》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下午14:30—16:30。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依据各岗位的岗位性质和专业需求来设定,每个岗位都考两个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政治与法律知识)。其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不限专业或专业性很不强的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政治与法律知识。各岗位的考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

考试题目均为客观题,不进行查分。综合基础知识和政治与法律知识考试的参考教材为《2015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谭力耘、李正彪。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五)笔试总成绩计算

1、考专业基础知识的岗位: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百分制)×4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百分制)×60%。

2、考政治与法律知识的岗位:总成绩=政治与法律知识考试成绩(百分制)×40%+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百分制)×60%。

各岗位按以上方法计算总成绩后,最低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政审

(一)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笔试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时,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胜出,不限专业或专业性很不强的岗位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仍并列不能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对成绩并列人员通过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7月14—15日,资格复审地点设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资格复审主要对照岗位信息表,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中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首次资格复审递补方法确定递补人员),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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