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再于2015年5月27-28日,到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委大院内)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日9:00至6月7日11: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两个科目。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教育类为《教育公共知识》、卫生类为《卫生公共知识》);科目2:《专业知识》或《申论》。
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固镇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笔试内容及分值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时政,满分100分;
《卫生公共知识》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
2015年6月7日上午8:30-10:00《科目1》,10:00-11:30《科目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
《科目1》与《科目2》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合成)成绩低于50分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于6月1-2日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到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委大院内)申报加分事宜。
经审核确认,并通过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固镇人事人才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等材料,同时提供上述证(书)件复印件。属外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