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考核、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选岗方法:
报考同一专业类别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限选一次)。
(三)签约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201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9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书面承诺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待遇:享受医院同类自聘人员同等待遇。
原标题:2015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枞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