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3.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1.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7月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聘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2.新聘人员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照规定执行。
五、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9-87269296。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7228084(教育局)、87269151(人社局)。
原标题:2015年溧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教师岗位表(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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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溧阳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