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共浙江杭州市委党校招聘4名教研人员公告

2015-04-29 16:57:0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是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为推动我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4人,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条件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招聘对象(户籍)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
经济学教研部教师 1 西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 专业技术 专技四级及以下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
政治学与法学教研部教师 1 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
文化学与社会学教研部教师 2 社会学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起至相应岗位聘用人员落实为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学术成果等材料发邮件到:zzc@hzswdx.gov.cn。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作为报名的凭证。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携带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学术成果等材料至杭州市西湖区科海路288号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综合楼434办公室报名。

3、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可将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学术成果等材料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科海路288号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组织处。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邮戳为准,请妥善保管邮寄凭证。

(三)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邮、电话等方式回复初审结果。

四、考试

自公告发布起15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本单位网站更新计划内容。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招聘单位通知来校进行考试。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职责和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初审通过人员首先进行结构化面试,然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模拟试讲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模拟试讲)。模拟试讲时间为30-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若出现最高分并列现象,则采取并列者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模拟试讲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考试实施前,初审通过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在模拟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文件执行。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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