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及政审证明;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或人事关系)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政审证明(以上均需原件)。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公布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照公布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xian.gov.cn)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审核、聘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应届生待其毕业后,对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个人学籍档案进行再次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核,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3.签订服务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县卫生局与聘用的定向招聘生签订服务协议书,定向招聘生须在基层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三年内,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与定向招聘生签订聘用合同,并在30日内到县人社局办理鉴证和备案手续。
4.待遇保障:(1)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人事编制关系纳入县级三所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岗位定岗在蒋村、余下、草堂、大王、甘河等5所镇卫生院;(2)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5)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5.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原标题:户县2015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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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2015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