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9人公告

2015-04-29 11:37:0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9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部分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对象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

3、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现场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时间详见《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现场确认

应聘者按规定到招聘学校现场确认,并对照招聘条件向学校递交个人的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介、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材料原件退还,学校保留应聘者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视为报名无效。

招聘学校在现场确认时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的监督。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部分紧缺岗位若没有达到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应聘者应严格对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仅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课堂考核(专业加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教师岗位

1.笔试。由学校组织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60%,不合格者取消课堂考核资格。

3.课堂能力考核。由学校组织课堂能力考核,学校在课堂能力考核当天或第二天把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布。课堂能力考核合格线为课堂能力考核总分的60%,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4.专业加试。部分招聘岗位因专业性、技能操作性强,需进行专业技能加试,具体详见《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由学校组织专业加试,学校在专业加试当天或第二天把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布。专业加试合格线为专业加试总分的60%,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5.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课堂能力考核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根据笔试成绩占30%、课堂能力考核占50%(有专业加试的,课堂能力考核和专业加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二)其他岗位(校医、计算机维修)

1.笔试。由学校组织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岗位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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