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淮安淮阴区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53人公告

2015-04-29 11:37:1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09:00—16: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5年5月28日—5月31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报考学历条件为研究生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免笔试。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教育岗位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卫生岗位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总分均为100分,卫生岗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31日上午:

9:00-11:00 《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相关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免笔试岗位的已缴费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报考其他教育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报考卫生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

4、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6、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若因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含资格复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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