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10:00—16: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5月27日8时后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入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其它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于5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三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人社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分为两科,各分值100分。
(1)教育类幼师岗位(岗位代码15015):①《幼教基础知识》,②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等;
(2)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15018-15031):①《医学基础知识》,②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等;
(3)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15001-15014,15016-15017):①《公共基础知识》,②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等。
教育类幼师岗位(岗位代码15015)和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15018-15031)的笔试总成绩将由各类岗位《幼教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的20%加《专业知识》的80%合成;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15001-15014,15016-15017)的笔试总成绩将由《公共基础知识》的30%加《专业知识》的70%合成。笔试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5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教育系统幼师(岗位代码15015)和县医院护理岗位(岗位代码15022)按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其它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