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邳州市教师招聘210人公告

2015-04-28 19:31:2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特教中心教师限特教学校特教专业毕业),报考日语、西班牙语和中专学校专业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的,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本科学历的不限户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一致;报考特教专业教师岗位的,须持有所学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日语、西班牙语和中专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可在应聘上岗后再补考教师资格证书,但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邳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7.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非邳州市学校在编教师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的;邳州市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该学校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邳州市建设中路78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须提交:

1.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4张;

2.填写《邳州市2015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5月23日,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516-86626217。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等(报考中专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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