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文山州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667人公告

2015-04-28 19:33:26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八、公示和聘用

㈠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综合考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㈡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

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拟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批,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招聘单位凭州人社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原则于8月31日前完成,情况特殊的最迟不得超过9月底。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其中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它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计划未满,需要补充招聘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重新组织招聘。

九、纪律

㈠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㈡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㈢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州人社局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州,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

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州纪委监察局和各县(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州纪委监察局:0876-2123314

文山市:0876-2127335 砚山县:0876-3124875

西畴县:0876-7622306 麻栗坡:0876-6622427

马关县:0876-7133398 丘北县:0876-4121132

广南县:0876-5156043 富宁县:0876-6128200

十一、郑重提示

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㈡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的失误,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㈢本次考试州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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