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文山州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667人公告

2015-04-28 19:33:26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卫生医疗类岗位

⑴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加分)/2;

⑵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加分)/2]×40%+面试成绩×60%;

2.卫生综合类岗位

⑴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

⑵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40%+面试成绩×60%;

3.普通类岗位

⑴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

⑵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40%+面试成绩×60%;

4.只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于8月25日以前完成。

㈠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卫生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㈡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需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㈢考核

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州属岗位的人员考核工作由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需递补的,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只笔试的岗位,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含笔试加分)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应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核合格)并报州人社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结束后,要组织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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