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24人公告

2015-04-28 19:33:31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2. 面试人员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 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委局、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实际技能测试)×60%。工勤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40%+实际技能测试成绩×60%。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或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为:试讲成绩×40%+实际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测试的岗位,其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三)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考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考察工作开始时不再进行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及地点。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21日两天。地点:嵩阳饭店(郑州市嵩山路互助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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