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单位现有人员情况和用人需求,经德钦县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特殊招录3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2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乡村医生。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特招相关事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医学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修养,热爱卫生事业,身心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德钦户籍中等专业医学毕业生,具有国家及省承认的医学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证,并在当地基层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
(三)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持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省教育厅以上验印的《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者,可凭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4张。学历证书由教育局负责审核;身份证由公安局负责审核;资格证由卫生局审核。
(四)应聘岗位:西医临床专业10人,检验专业6人,影像专业3人,药学相关专业2人,藏医专业3人,护理专业9人,预防医学专业或公共卫生专业1人,乡村医生2人,以上共计36人。
(五)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日起至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除周末外),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在学历、专业、资格证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不合格。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发至电子邮箱:dqws533422@163.com
(七)现场报名地点:德钦县行政中心二楼卫生局办公室。
(八)招聘时间:2015年5月13日。
(九)招聘地点:迪庆州德钦县人民医院门诊部4楼会议室。
(十)招聘方式: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务必在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到县卫生局办公室报到,并携带相关要求的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2014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进行理论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专业实践技能考核。
(十一)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相关专业笔试—专业实践技能考核—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
1、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特殊招聘公告。
2、2015年5月13日组织专业知识理论考试、专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3、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实践技能考核由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工作由公安局负责。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按照招聘岗位确定的拟招聘人员,经资格审核、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批同意,与录用单位签定录用协议,由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即正式录用,并按现行政策享受德钦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试用期间待遇按德钦县事业单位试用人员待遇发放。(试用期:具有资格证人员试用期为1年,无资格证的试用期3年。)
5、持有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证书的人员(除藏医专业)只需参加面试,待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尚无执业资格证书人员3年内必须考取相应专业最低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将予以无条件解聘。持有执业证书人员或者取得最低执业资格证书后要在本单位服务满15年才能提出工作调动、改行,否则需赔偿本单位人才培养费10万元,同时将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