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5.应届毕业生在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609689(港闸区纪检三室)。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818 (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
0513-85609798 (港闸区人社局人事科)
原标题: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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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