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农业大学招聘76人公告

2015-04-23 11:10:09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初试、复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农业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2.其他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也可按照以下报名要求发送《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表格到指定邮箱。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8时30分--27日17时。

(2)报名要求: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另存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XXX应聘XXX岗位,如“张三应聘001岗位”,并发送至人事处指定电子邮件:renshi@hebau.edu.cn。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电话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列入开考岗位进行招聘。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