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民族大学招聘96人公告

2015-04-23 11:09:56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的在读学生。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zmu.edu.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30日内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参考人员考试录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原标题:贵州民族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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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2015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

2015贵州民族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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