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嘉兴市卫生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15-04-22 10:55:4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6、考核。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7、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网(http://jxw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卫生局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8、聘用。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卫生网(http://jxwsj.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192636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875815 0573-82228947。

原标题:2015年嘉兴市卫生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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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兴市卫生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卫生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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