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2人公告

2015-04-22 10:55:4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了吸纳优秀的幼教人才,促进机关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嘉兴市(含五县市二区)户口人员(以2015年5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1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 备注
幼儿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具有教师资格证和二级教师
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现任各县(市、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学能手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8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嘉兴市道前街63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公告,直接到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由本人填写《2015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的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4、考试。考试内容由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水平面试、试讲)两部分组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6、考核。考核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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