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招聘专项事业编制教师24人公告

2015-04-22 10:56:0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为专项事业编制教师。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聘用: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人事档案不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的;

5、从发出调档函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档案未到市教育局的。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档案审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教育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监察室0751-8778745、人事科0751-6919620。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专任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0

原标题: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实验小学2015年招聘专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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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韶关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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