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通过资格核查、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广州市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适当调整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并及时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请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五)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面试问题,请拨打附件1职位表中的聘用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广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0-22083696,监督电话:020-2208371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
原标题: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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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上半年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doc
广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