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25人公告

2015-04-22 10:56:3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学的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中职学校的笔试内容为中职教育学、心理学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核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核查。

5、符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时间:预计在6月3-5日,具体时间以电话另行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资格核查地点: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表中相对应的各单位联系地址。

3、参加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核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核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核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核查,将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核查。

6、资格核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预计在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试教、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谈等。各职位的具体面试形式由聘用单位另行提前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职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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