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燕山大学招聘85人公告(人事代理)

2015-04-22 10:56:4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燕山大学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燕山大学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原名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5年至 1997年学校整体南迁海滨城市秦皇岛。 1997年1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燕山大学。学校现设有11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防重点学科和16个省级重点学科;有“亚稳材料制备技术与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冷轧板带装备及工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极端条件下机械结构和材料学”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学校正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河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以工为主、以重型机械及装备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试讲、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燕山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5名(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燕山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可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由燕山大学人事处受理。

(1)联系电话:03358074531,邮箱:rsczp@ysu.edu.cn。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燕山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人事处邮箱。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测评

各学院组建考核组(由学院院长或授权主管领导负责组织,考核组成员包括系主任、有关专家、校教学督导团专家和人事处工作人员,人数不少于7人。考核组专家应熟悉学科情况、学风严谨、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对试讲人员进行试讲考核。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应聘者的思维能力、科研能力(水平)及团队合作能力等。试讲时间为20分钟/人。

各类求职人员的试讲具体时间、地点视实际情况另行安排。试讲结果将在试讲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的校园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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