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西南政法大学专任教师招聘116人公告

2015-04-22 10:57:0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学校概况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原名西南政法学院,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从继续教育到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在法学教育方面,是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齐全,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社会贡献突出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渝北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宝圣湖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000余亩,在校全日制学生24000余人。学校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应用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等14个学院,有22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为重庆市立项建设重点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前五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16名,招聘岗位请查阅《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才

1.具有开阔的视野、较高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学科发展态势;

2.具有一定的号召力,能吸引、凝聚一批优秀人才,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开展科学研究;

3.应获得国内外本学科排名前十位大学或海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具有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

4.年龄一般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考报名日期开始前一天),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海外博士

学校面向海内外招聘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的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考报名日期开始前一天)。

(三)国内著名高校博士后或博士

国内著名高校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原则上近3年发表的论文被CSSCI/ SSCI/SCI/E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不少于3篇。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考报名日期开始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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