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281人公告

2015-04-20 17:02:07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体检在大连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由省教育厅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大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在线报名系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1.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不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原标题: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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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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