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 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 29号)精神,计划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开发50个公益性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治安管理协管员50名,其中男35名,女15名。
二、岗位职责
1、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执勤等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参与“平安社区”的创建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防盗、防爆、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和检查;
3、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4、协助业务科室做好案件办理等公共服务工作;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三、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为榆阳区常住户口(不含各院校和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且未就业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遗传疾病史,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6、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和陕西榆阳人力资源网及榆阳区电视台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5月8日。
2、报名网站:榆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sbm.yuyang.gov.cn)
3、网上报名和初审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初审。只审报考人员申报的照片和信息,其它条件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4、考试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确认银行卡扣费成功且报名信息缴费状态为已缴费),缴费截至5月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特困家庭的毕业生,考试结束后5日之内,考生本人凭特困证明到区政府306室申请办理退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5月13日至5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的视为本人放弃考试。
6、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核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大纲。依据应聘人员报考岗位职数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选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为初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