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兴国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528人公告(特岗251人)

2015-04-20 10:33:47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2.农村边远村小、教学点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3. 幼儿园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录取聘用办法

1、确定拟录用人员

(1)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各村小、教学点定向岗位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各岗位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考生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属岗位学校所在村小组、所在村、面试成绩较高、学历较高优先;第一志愿考生数小于岗位计划数时,按上述方式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其他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硕士学位研究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学历较高优先。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公告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特岗教师除外,特岗教师的补录按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2、确定岗位

除明确了招聘单位(学校)的,其他各类拟录用人员均实行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择岗。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定向”分配到农村村小或教学点任教,定向服务期5年,其中“预备”期一年内暂不占编制,预备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转编为正式教师;一年预备期内,享受每月固定生活补贴(不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并享受“五种保险金”待遇),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付,由学校经费开支的福利与编内教师相同。

“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在录取岗位的村小、教学点定向服务期为10年,其他待遇与“定向预备”教师相同。

(三)“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小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晓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编委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招聘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兴国县2015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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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农村边远村小、教学点教师定向招聘学校岗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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