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二季度重庆石柱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38人公告

2015-04-17 13:02:37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4)面试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查次日在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办公大楼底楼(南宾镇南宾路16号)张贴栏和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zrsj.gov.cn)同步公示。

面试时间及地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暂定4月28日;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5月9日上午,其他考生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5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及分值:

报考幼儿教师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其幼儿歌舞表演、绘画、钢琴(电子琴)弹唱等技能,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试岗考核相结合的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岗考核成绩×60%;

报考其余岗位的考生,采取单独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试岗考核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以内,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技能、岗位适应能力。试岗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分值为100分,试岗考核成绩在考生试岗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试岗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县卫生局和县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实施。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幼儿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次日下午17时前,在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办公大楼底楼(南宾路16号)张贴栏和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zrsj.gov.cn)同步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学历、职称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