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0人公告

2015-04-17 11:44:54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试讲、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

2)应聘代码为“06、07、08、11、12、13、14、15”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试、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其占综合成绩的比重分别为:15%、15%、40%、30%。

心理测试: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分为A、B两个等次,其中A等对应分值为100分,B等对应分值为60分。

笔试: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试讲、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

3)应聘代码为“18、19、20、21、22、23、24、25”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其占综合成绩的比重分别为:15%、15%、40%、30%。

心理测试: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分为A、B两个等次,其中A等对应分值为100分,B等对应分值为60分。

笔试: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 技能测试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

技能测试、试讲、面试设置单项成绩均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形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804768、82804496(学校组织人事处

李老师、邵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学校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5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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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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