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经市人社局同意,为我县公开招聘23名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5年应届及以前毕业,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高陵门户网(www.gao-ling.gov.cn),高陵县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aglrl.com)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高陵县卫生局(县政府院内)
4.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证件
①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高陵县2015年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毕业证记载专业必须与招聘所要求专业名称一致。
②往届毕业生报名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或人事关系托管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三)基础知识考试(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携带证件见准考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时间为5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为高陵县卫生局。
3.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序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高陵县人力资源信息网。
2.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人员与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考生的最终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考生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高陵县人力资源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