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选聘17人公告

2015-04-14 15:52:32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区人力社保局决定为区政府采购中心等15个单位公开选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职员10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选聘名额、职位等详见附件1《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各级机关(均不含巴南区)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各级事业单位(均不含巴南区)在编在岗且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拟任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职位表》;选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附件3)执行。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4月28日。即生于1979年4月28日及以后的为35周岁以下,生于1974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为40周岁以下;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聘。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分类别分职位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bnhrss.gov.cn)或巴南人才网(www.cqbnrc.com)等相关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1寸近期登记照1张(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9:00至4月29日18:00。

2.报考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参加选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笔试、复审等以后程序。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15年5月6日9:00-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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