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拟聘用人员不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湖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rsc.hutc.zj.cn);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湖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学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电话:0572-2321039。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咨询
学工部、学生处:吴老师(0572-2321173);人事处:刘老师(0572-2321039)。
原标题:2015年辅导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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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