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各附表。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以各招聘岗位为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岗位明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其他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文昌市电视台、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文昌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06房(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调配股)。
3、联系人:郭 婧
4、联系电话:0898-63330057,0898-63330508(传真)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一式一份)或直接从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到现场进行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文昌市市聘大学生村官”、“文昌市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既可报考定向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6、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2)身份证(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核原件保留复印件)(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毕业证书证明(需现场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6)属于“文昌市市聘大学生村官”、“文昌市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考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供由所服务镇委镇政府和文昌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证明。
报名期间,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
7、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报名结束后,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初审情况进行审定。笔试前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招聘岗位的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1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1、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形式和计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