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151001至151005岗位面试环节含课堂试讲,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内容与要求在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时一并公布。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监督电话: 0591—22861127(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
原标题:2015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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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