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开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2人公告

2015-04-02 17:49:5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适岗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共2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2.面试。面试比例为1: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在面试开始的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则按“进入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从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整数)。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次日公示。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适岗能力测试》)÷2×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如果出现小数,则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体检。体检人选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乡镇街道,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再次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综合成绩等。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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