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开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3人公告

2015-03-27 22:21:34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按照职位根据考核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若考核测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开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及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人力社保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须在开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其中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才能申请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的,取消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除《简章》中已规定环节可进行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各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其事,不得分散实施,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推进。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测试总成绩及与考试有关的信息,由开县人力社保局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上进行公示或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请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开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县纪委)

咨询电话:023-52218882(开县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开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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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开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2015年开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3.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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