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以本科学历起点岗位的且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不高于1:5比例、报考以硕士研究生学历起点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4月3日,面试地点、具体安排和其它事项在报名处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人员名单、加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四)签订聘用意向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后,各用人单位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
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有关应聘人员注意保持通信畅通。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社局于7―8月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汉中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7―8月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汉中市人社局进行终审,并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原标题:关于2015年度汉中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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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汉中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