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四川省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5人公告

2015-03-26 19:34:0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④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旅游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旅游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通过现场试讲方式,重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试讲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

试讲的范围见本公告附件2《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大纲及复习资料》。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旅游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旅游政务网等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旅游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旅游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旅游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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