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福建厦门技师学院教师招聘15人公告

2015-03-24 20:22:3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面试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厦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mhrss.gov.cn)和厦门市教育局网站(www.xmedu.gov.cn)教师招聘专栏、公布。

3、综合总分计算

综合总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和60%后相加合成。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还无法确定,可依上述顺序将他们的相应成绩多看小数位数进行甄别。如果依然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通知书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与体检合格标准不符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由厦门技师学院综合考虑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批准。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m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