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福建厦门技师学院教师招聘15人公告

2015-03-24 20:22:3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厦门技师学院系厦门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院,隶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为厦门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教师15名,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技师学院2015年春季补充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预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教师委托考试模块”报名,专业教师选择厦门市翔安区—教育综合类岗位填报;语文教师、体育教师、政治教师相应选择厦门市翔安区—中学—中学语文、中学体育、中学政治—教育综合与专业课—高中教师填报(因省厅网络报考系统设置原因,借用该模块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报岗位时,应聘者应选择厦门技师学院,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5日,由厦门技师学院负责。

(二)网上缴费

报考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我省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7]179号文)规定。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须缴纳报名费8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审核地点:厦门五中玉屏校区(公园南路37号)

现场审核指对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预审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单位在应聘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现场审核只是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报考者无法亲自到现场审核的,可委托审核,责任由委托者承担。

已网上报名但未到或未通过现场审核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现场审核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位)证书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应材料

(5)享受加分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对象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应材料,应于4月5日17:00时前提供,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简章其他事项中要求必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的材料

(7)个人提供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解聘)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在职人员)

现场资格初审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学院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15年4月20日8:00(系统开启)—25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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