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天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
(3)面试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4)面试地点: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三楼会议室。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6)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由招聘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 日。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初次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福利。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幢北楼2027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68725350 、68720547(传真)
联系人:张小姐、谭小姐
原标题: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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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