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面试按照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40%+面试成绩×30%。
(二)考试时间
1、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2、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于4月15日下午15:00-17:00到图文信息中心403办公室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4)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具体地点安排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现场通知。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公告中说明,并不得歧视残疾人)。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江苏省教育厅、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583908
联 系 人: 朱老师、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审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583910
联 系 人: 吉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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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