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合川区事业单位招聘103名高层次及卫生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15-03-21 11:53:56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建设重庆北部地区人才聚集高地,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1名、卫生紧缺专业人才62名,具体指标及条件详见附件1-3。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详见附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3);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3月26日至3月31日18:00时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yjs/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gz/czsm.doc)。

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5年3月31日18:00。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

2. 初审报名资格。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2日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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