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26人公告

2015-03-21 12:03:23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合格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合格总成绩又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分别由市、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在市级(或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医疗机构出具有主检医生审核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报告。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市、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202.103.223.248:8080/html/4910/index.html)、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审批及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照顾加分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二)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农村义教特岗计划” 、“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三)属教育主管部门聘用,被清退但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加5分。

以上 (一)、(二)或(-)、(三)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八、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市、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自治区桂教人【2015】9号文件中关于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度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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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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