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26人公告

2015-03-21 12:03:23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才需提供);(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聘职位需基层工作经历的才需提供);(5)计生证明(已婚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6)如考生属定向委培生的,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7)有照顾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有关照顾加分的依据材料(①属少数民族身份的,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②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必须能证明考生服务基层项目的详细时间):考生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属“三支一扶”人员的,需提供服务证书;属“西部志愿者”人员的,需提供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属“农村义教特岗计划”人员的,需提供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③属被清退但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聘用的相关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否则将视为放弃面试处理。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底前(2015年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在2015年7月1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202.103.223.248:8080/html/4910/index.html)、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只在网站发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10天。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之前已经审查过原件并获通过的人员不需再复审。(具体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到时见网上公告)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在2015年7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考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市、县(区、管理区)所属的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考生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乡(镇)所属的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受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限制,但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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