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永春县公立学校教师招聘120人公告

2015-03-21 12:03:30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二)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2.资格复审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3.不面试岗位的考生,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资格复审时间与面试岗位考生同时进行。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供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报名表放首页:

(1)2015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笔试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人员除外)。

(3)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证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所在院校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6)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7)幼儿代课人员还应提供:

①2015年面向永春县域内幼儿代课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

②其任教学校的代课证明。证明需注明连续代课的起止时间,由经办人员、园(校)长(县直幼儿园由园长,乡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和4所民办幼儿园由中心小学校长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2人)同时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验证码的有效期须在缴交材料后25天以上;网上未查询到的,考生须提供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录取名单及毕业生登记表。

5.不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需要面试的考生在体检前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

6.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三)面试

1.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职位不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美岭中学高中教师职位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片段教学。

(1)面试人选的确定。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即: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永春教育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在达到考试合格线上、资格复审通过后的考生中,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无需面试的职位按考生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再出现相同者,按学历高低、双学位(历)、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需参加面试的职位,按考生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若再出现相同者,按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面试成绩若再出现相同者,另行组织面试,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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