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教师招聘67人公告

2015-03-21 12:03:5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候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应聘者笔试成绩(百分制,加分后,下同)须达到60分合格线以上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聘用。

(一)笔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40%)

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全省统一笔试。5月16日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公告、说明。

在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面试人选的具体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60%)

以现场说课、问题答辩为主要形式。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事宜将提前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说课课题由评委组按不同学科拟定,并由考生现场抽题。考生用60分钟现场撰写说课稿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说课。说课后,考生必须对评委组根据说课情况、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而提出的问题进行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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