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和县(市、区)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8月底完成)。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本市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各市、县(市、区)应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九、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三)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事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招聘简章后附件《2015年梧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联系方式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74-3824791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咨询电话:0774-3817878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3859952转801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3823707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2661870
梧州市苍梧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2671533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8224181
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6282034
原标题:2015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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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梧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xls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