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420人公告

2015-03-21 12:04:01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梧州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和实施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不须面试。

在岗代课人员依据笔试合格成绩按规定比例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教龄最长者;如教龄相同,取学历最高者;如教龄和学历都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教龄、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职务最高者;如教龄、学历、职称和职务仍然相同,则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笔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六、考核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二)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须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县(市、区)须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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