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乐昌市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5人公告

2015-03-21 12:07:4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供养,使用事业编制,核定教师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办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精神,特殊教育教育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30%)。

九、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网络形式面向社会公告。

2.组织报名。报考工作由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考生持有效证件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3.笔试、面试。

4.体检和政审。体检对象按同一职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2011〕134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审由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录用。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职位与学科(专业)排名顺序,对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文化类考生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加试专业技能的考生以专业技能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

6.公示。聘用结果通过乐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市监察局0751-5552532 市人社局5571150

市教育局5567930 5562980

7.聘用。被正式录用人员,须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学校报到,未按期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各专业拟聘用人选,如其本人自动放弃(需本人在录用公示三天内提交放弃声明)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该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确定。

十、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楼)。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原标题:乐昌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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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乐昌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数(城区学校).xls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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